030-新公司法下13种股东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下 13 种股东连带责任 什么是股东连带责任? 减资后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主要取决于减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以及减资后公司是否存在未清偿的债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减资,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减资过程 中存在违法行为或公司存在未清偿的债务(比如上文中的例子), 股东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在新公司法下,股东将有1 3 项连带责任! 1 . 公司纵向人格否认中的连带责任 【新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任,0 积分 | 4 页 | 18.50 KB | 2 月前3
038-房地产施工企业税务稽查培训(PPT 119页)
1 2006 年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 税收自查方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杨文国 2 第一节 房地产行业常见违法手段及成因 一、房地产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及发展变化 趋势 偷税与反偷税的斗争更加复杂,大案、要案不断 出现。 偷税形式多种多样,手段更加隐蔽。 部分不法纳税人开始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公开寻求 借口和保护。 3 二、常见违法手段 (一)营业税 1. 以房屋抵顶银行借款本息、抵顶应分配给投资方 的利润、抵顶应支付的建筑安装工程款、抵顶获取0 积分 | 119 页 | 864.00 KB | 2 月前3
010-附近: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附件 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违法 类型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裁量基准 一、违 反税务 登记规 定 1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 报办理税务登记、变 更或者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一)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0 积分 | 14 页 | 189.34 KB | 2 月前3
008-附件: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附件: 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违法行为 种类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定依据 适用条件 具体标准 备注 代码 名称 一、税务 登记类 1 101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 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0 积分 | 7 页 | 170.83 KB | 2 月前3
007-附件: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违法 类型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裁量基准 一、违 反税务 登记管 1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 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或者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 记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 正的期限内改正,且0 积分 | 13 页 | 191.60 KB | 2 月前3
006-附件: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1 - 附件 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裁量阶次、适用情形及处罚标准 1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 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或者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 款第一项,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 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 登记的。 1.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 期限0 积分 | 12 页 | 232.51 KB | 2 月前3
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行政处罚情况整理
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行政处罚情况整理 证监会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趋严,近期,又有律所等中介机构因为在IPO、重 大资产重组等项目中“未勤勉尽责”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 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违反《证券法》或者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的会被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则会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 许可。 鉴于对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文相对零 散、很难直接引用0 积分 | 13 页 | 1.06 MB | 2 月前3
109-上海律协-律师代理医保行政处罚案件操作指引(2025)(试行)
律师代理医保行政处罚案件操作指引(2025)(试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违法行为种类 第一节 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行为 第二节 个人违法行为 第三节 其他主体(医保经办机构)违法行为 第三章 行政检查阶段 第一节 行政检查的依据和方式 第二节 行政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三节 行政检查的注意事项 第四节 飞行检查 第四章 行政处罚阶段 第一节 行政机关立案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三节 调查终结 第四节 陈述、申辩和听证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救济 【行政复议】 第一节0 积分 | 35 页 | 64.61 KB | 2 月前3
税收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列表
税收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列表 类别 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法条 违 反 税 务 登 记 管 理 制 度 的 行 为 未按规定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 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 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 第一款 未按规定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 未按规定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 不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 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 第三款 转借、涂改0 积分 | 10 页 | 68.50 KB | 2 月前3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范本(某市)
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 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 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 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 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 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0 积分 | 23 页 | 44.50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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