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提成、员工绩效工资在征收社保时,有无特殊规定
销售人员提成、员工绩效工资在征收社保时,有无特殊 规定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 〕60 号)第一条规定: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 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 计局令第1 号)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 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 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0 积分 | 2 页 | 106.49 KB | 2 月前3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科室、车间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 统计资料为准。 2.各级澡政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使 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3.凡厂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厂索取统计资料 时,统由××接洽提供,或由××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4.企业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综合统计员掌管,科室、车间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 本单位统计人员掌管。 5.各0 积分 | 1 页 | 19.00 KB | 2 月前3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该怎么写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该怎么写?写错的“五大误区” 成立一家新公司,涉及到新公司经营范围的确定,直接写“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主经 营”可以吗?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有哪些常见的误区呢?请各位老板往下看! 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 现在工商登记对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已经没有明确规定,既没有字数要求,也没有类别 限制。但一般来说,经营范围还是要表述的尽可能规范、易懂。实在不知道怎么写,可 以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这里可以查到比较规范的语言表述。 提醒各位老板,经营范围并不是你想做啥买卖填上就0 积分 | 5 页 | 19.37 KB | 2 月前3
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 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财会[2008]7 号 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监局、保 险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 管理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0 积分 | 14 页 | 26.42 KB | 2 月前3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1 财政部 证监会 审计署 银监会 保监会关于印发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财会[2008]7 号 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审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 接管理的信托公司、0 积分 | 8 页 | 204.26 KB | 2 月前3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根据厂内各职能科 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 则由×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2.厂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审查同意,并经 主管厂长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厂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制订“报表目录”,颁 定全厂执。未经厂部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厂内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原制表业务部门直0 积分 | 1 页 | 19.00 KB | 2 月前3
参考工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财政部 证监会 审计署 银监会 保监会 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2008 年5 月22 日 财会[2008]7 号 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 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监局、保险 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0 积分 | 27 页 | 27.47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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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5050:工资薪金总额 (各项费用扣除基数)如 何确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9】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0 积分 | 9 页 | 283.66 KB | 2 月前3
031-4-1
A105050:解除劳动合 同的一次性补偿可否计 入工资总额做为各项费 用扣除的基数?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2号)第三十四条 2、《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06】3号)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 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0 积分 | 6 页 | 264.79 KB | 2 月前3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配套指引》发布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 财会[2010]11 号 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 监局、保险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 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 社,银监会直接管理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有关中 央管理企业: 为了促进企0 积分 | 2 页 | 17.97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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