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 为了进一步做好协助司法机关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所有 的已完成清算交收后的流通证券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最 高人民法院通知以及证券市场业务规则,并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司法机关依法要求冻结确属被执行人所有的流通证 券的,由托管该证券的证券公司协助办理。 司法机关要求登记结算公司直接冻结确属被执行人所 有的流通证券的,登记结算公司书面向司法机关明确声明 (见附件)拟冻结的证券可0 积分 | 7 页 | 91.92 KB | 2 月前3
2-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证券公司: 为支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确保未来上海、深圳证 券交易所跨市场市值配售股份(上海证券代码为609XXX、深 圳证券代码为003XXX,以下统称“跨市场配售股份”)跨市 场转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本公司《关于协助司法机关 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5]184 号)执行中有关跨市场配售股份的司法冻结事项补充通知如 下: 一、跨市场配售股份的司法冻结由托管该股份的证券公 司协助办理。证0 积分 | 1 页 | 51.42 KB | 2 月前3
1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指引
— 1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指引 一、 受理对象 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国家有权机关。 二、 受理事项 流通证券的冻结、续冻、解冻、轮候冻结、轮候期限修改、解除 轮候冻结。 三、 证券公司申报上传、查询、撤销 1、证券公司应当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规定的数据接口(详见《登记结算 数据接口规范(结算参与人版)》),将交易日所受理的协助冻结流通 证券数据,于当日15 时之前0 积分 | 8 页 | 264.47 KB | 2 月前3
1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指引
关于发布《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指引》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托管银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协助执法机关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所有的已完成 清算交收后的流通证券的工作,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协助执法机 关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拟定了《协助冻结流通证 券业务指引》。现将该指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指引》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 1 — 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0 积分 | 14 页 | 175.52 KB | 2 月前3
11-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主办券商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指引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主办券商 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指引 (2015.0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BEIJING BRANCH 声 明 一、本指引为主办券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之间关于协助冻0 积分 | 12 页 | 312.87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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