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规民约
乡规民约 1.概述 乡规民约是我国农村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抵制 和批判不正之风、不良习气,总结、创造出来的一种新的应用文样式。 2.写作要点: (1)标题 写法有两种:第一种,用“乡规民约”四个字标出;第二种,在“乡规民约”的上边加上制 定单位的名称。 (2)正文 写法有两种;第一种,在条文前加几句表明目的的前言;第二种,不要前言,一开始 就写第一条,直到写完为止。为了便于记忆和执行,可选用第二种写法。 正文的内容,一般限制在十条内,不要太多,但也不要0 积分 | 1 页 | 19.00 KB | 2 月前3
保密协议样本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 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1条 权属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 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 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0 积分 | 2 页 | 31.00 KB | 2 月前3
电子商务物流第 3 章 电子商务物流仓储
1 第 3 章 第 3 章 电子商务物流仓储 第 1 节 仓储的基础知识 第 2 节 商品入库 第 3 节 商品在库管理 第 4 节 商品出库 2 第 3 章 第 1 节 仓储的基础知识 仓储是利用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物品的入库、存储、出库的活动,仓 库是物流活动的重要物质载体,也是仓储与配送活动的主要工作场所。 3 第 3 章 一、仓库的概念 仓库是保管、储存物品的0 积分 | 49 页 | 1.55 MB | 2 月前3
电子商务物流第 1 章 认识电子商务物流
1 第 1 章 第 1 章 认识电子商务物流 电子商务是指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商务活动,近几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环境 的不断改善,电子商务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对物流活动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 第 1 章 一、 物流的概念和分类 1. 物流的概念 物流是指物质实体从供应者向需求者的物理移动,它由一系列创造时间价 值和空间 价值的经济活动组成,如运输、仓储、配送、包装、装卸、流通加 工及物流信息处理等 活动。 3 第 1 章 2. 物流的类0 积分 | 13 页 | 569.00 KB | 2 月前3
某某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ppt 18)
1 4. 采购和应付款 2 职位 职责 不相容的职责 采购部职员 参与供应商的选择会议 评论供应商的表现、质量 考虑采购合同的条款 签订合同 决定供应商 计划员 编制年初计划 编制月初计划 审批计划 计划部部长 审批计划 编制计划 数据管理员 将采购的订购信息记录于系统中 修改供应商档案文件 执行采购业务 采购部部长 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 决定选择供应商 记录订购信息于系统中 修改供应商档案文件 货物检验员 检验货物质量0 积分 | 18 页 | 2.27 MB | 2 月前3
某某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ppt 18)
1 4. 采购和应付款 2 职位 职责 不相容的职责 采购部职员 参与供应商的选择会议 评论供应商的表现、质量 考虑采购合同的条款 签订合同 决定供应商 计划员 编制年初计划 编制月初计划 审批计划 计划部部长 审批计划 编制计划 数据管理员 将采购的订购信息记录于系统中 修改供应商档案文件 执行采购业务 采购部部长 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 决定选择供应商 记录订购信息于系统中 修改供应商档案文件 货物检验员 检验货物质量0 积分 | 18 页 | 2.54 MB | 2 月前3
股东退出机制
版权所有2009 年4 月 股东退出机制 前 言 股东抽逃资金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根据现行公司法及其法理基础 及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以及资本不变原则)的 要求,股东出资构成的注册资本是公司信誉及其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 因此,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的发 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被认为是对公司债权人、社 会公众和公司登记机关的欺骗。 抽逃出资引起的法律后果 一般情况下,对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登记机关除有权0 积分 | 11 页 | 930.36 KB | 2 月前3
股东退出机制
股东抽逃资金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根据现行公司法及其法理基 础及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以及资本不变原 则)的要求,股东出资构成的注册资本是公司信誉及其承担责任的 物质基础。因此,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 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被认为是对 公司债权人、社会公众和公司登记机关的欺骗。 股东抽逃出资引发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一般情况下,对于股 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登记机关除有权责令改正外,还可对股东 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0 积分 | 4 页 | 33.00 KB | 2 月前3
股东退出机制
版权所有2009 年4 月 股东退出机制 前 言 股东抽逃资金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根据现行公司法及其法理基础 及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以及资本不变原则)的 要求,股东出资构成的注册资本是公司信誉及其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 因此,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的发 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被认为是对公司债权人、社 会公众和公司登记机关的欺骗。 抽逃出资引起的法律后果 一般情况下,对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登记机关除有权0 积分 | 11 页 | 930.36 KB | 2 月前3
股东退出机制
股东抽逃资金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根据现行公司法及其法理基 础及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以及资本不变原 则)的要求,股东出资构成的注册资本是公司信誉及其承担责任的 物质基础。因此,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 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被认为是对 公司债权人、社会公众和公司登记机关的欺骗。 股东抽逃出资引发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一般情况下,对于股 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登记机关除有权责令改正外,还可对股东 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0 积分 | 4 页 | 33.00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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