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2025-11-22 企业注销过程中的清税环节问题分析与处理
企业注销过程中的清税环节 问题分析与处理 分享时间:2025/11/22 分享人:晋伟家 一、企业需办理税务注销的情况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五章 注销登记 •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 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 日起15 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0 积分 | 26 页 | 1.86 MB | 2 月前3
137-环保保护税培训(武清税务)
环境保护税培训 武清区税务局 2023 年7 月 1 环境保护税的政策内容—税法要素 政策依据 纳税人 征税对象 计税依据及税率 申报计算 税收优惠 纳税义务时间 纳税地点 常见问题总结 环境保护税的政策内容—税法要素 政策依据 纳税人 征税对象 计税依据及税率 申报计算 税收优惠 纳税义务时间 纳税地点 常见问题总结 环境保护税的政策内容—政策依据 全文概况 全文分为总则、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减免、 征收管理、附则共5 章,280 积分 | 103 页 | 7.28 MB | 2 月前3
清税注销代理业务指引
1 清税注销代理业务指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开展清 税注销代理业务,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13 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 协会《其他税务事项代理业务指引(试行)》,制定本指 引。 第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承接清税注销 代理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清税注销代理业务,是指税务师事 务所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2 在其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0 积分 | 12 页 | 25.78 KB | 2 月前3
07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培训
2023 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培训 顺义区税务局 所得税科 2024 年3 月 个人所得税简 介 目录 CONTENTS 01 (纳税人、税率、纳税期 限) 综合所得 02 (工薪. 稿酬. 劳务报酬. 特许权使用 费) 扣除项目 03 (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 他) 汇算清缴 04 (汇收支、算总账、清税款、补退 税) 01 个税简介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 个0 积分 | 44 页 | 5.80 MB | 2 月前3
税务注销登记-有关政策及流程
税务注销登记 2019年8月 ——有关政策及流程 目录 壹 贰 叁 相关政策 实际操作 注意要点 壹 相关政策 政策背景 自2018年10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 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 税总发〔2018〕149号文件,通过推进清税证 明免办、即办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等措施,企业办理税务注 销大幅提速。 为响应纳税人诉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放管 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0 积分 | 36 页 | 2.00 MB | 2 月前3
简易注销与即办清税的简化
简易注销与税务清税的优化 李欣2021年8月 纳税服务 优化注销程序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列表: 1.《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 2.《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 〔2019〕64号) 5.《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0 积分 | 21 页 | 707.22 KB | 2 月前3
税务注销办税指南
税务注销办税指南 【业务概述】 (一)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清税注销。 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 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 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 供劳务的,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0 积分 | 12 页 | 488.59 KB | 2 月前3
注销有关政策和流程
税务注销登记 2019 年8 月 ——有关政策及流程 目录 壹 贰 叁 相关政策 实际操作 注意要点 壹 相关政策 政策背景 自2018 年10 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 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 税总发〔2018 〕149 号文件,通过推进清税 证明免办、即办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等措施,企业办理税务注销 大幅提速。 为响应纳税人诉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 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0 积分 | 36 页 | 2.16 MB | 2 月前3
00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及常见问题解答(武清税务)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及 热点问题详解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1.1 扣除范围 婴幼儿出生当月至年满3 周岁的前一个月 扣除标准 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 元 扣除主体 父母双方各按50% 扣除/ 父母一方按100% 扣除 扣除方式选择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公 历的1 月1 日到12 月31 日) 注意事项 需留存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 父母(监护人),包括生父母、 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 他人担任未0 积分 | 20 页 | 1.41 M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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