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职工参保: (1)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2)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在编外招用了聘用人员的中央、省驻州直属机关、 事业单位; (3)在编外招用了聘用人员的州直机关、事业单位; (4)在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或州民政局登记设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 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5)其他应当在州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缴费单位。 2、城乡居民参保:凡具有我市经济开发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城0 积分 | 24 页 | 37.40 KB | 2 月前3
忻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忻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职工参保: (1)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在编外招用了聘用人员的中央、省 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外招用了聘用人员的事业单位; (2)在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或民政局登记设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境 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3)其他应当在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缴费单位。 2、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 于职工基本养老保0 积分 | 21 页 | 37.83 KB | 2 月前3
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 机关 : 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已 撤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已撤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发布 日期 :2015.02.03 生效 日期 :2015.02.03 时效 性 :现行有效 文号 :民发〔2015〕33 号 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民发(2015)33 号 各省、自0 积分 | 5 页 | 45.25 KB | 2 月前3
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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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优惠】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社区家庭服务收入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案例 减免所得税优惠填报-免税、减计收入 及加计扣除优惠——社区家庭服务收入 一、简要概述 适用范围: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 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 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 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 年第76 号) 二、涉及的申报表及表间关系 A10701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0 积分 | 2 页 | 156.36 KB | 2 月前3
08.【调整】扣除类纳税调整项目——捐赠支出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案例 扣除类纳税调整项目填报-捐赠支出 一、简要概述 适用范围:发生捐赠支出(含捐赠支出结转)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 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 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0 积分 | 10 页 | 391.93 KB | 2 月前3
13.【优惠】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填报--股息红利 (2)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案例 减免所得税优惠填报-免税、减计收入 及加计扣除优惠——社区家庭服务收入 一、简要概述 适用范围: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 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 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 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 年第76 号) 二、涉及的申报表及表间关系 A10701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0 积分 | 2 页 | 156.36 KB | 2 月前3
08.【调整】扣除类纳税调整项目——捐赠支出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案例 扣除类纳税调整项目填报-捐赠支出 一、简要概述 适用范围:发生捐赠支出(含捐赠支出结转)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 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 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0 积分 | 10 页 | 391.93 KB | 2 月前3
032-4-5
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性 捐赠支出应符合哪些条 件?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税〔2010〕45号)(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60号)(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4.《关于公益性捐赠支0 积分 | 5 页 | 247.79 KB | 2 月前3
032-4-2
企业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捐赠金额如何确定? 依据: 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 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2.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 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 回答: 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社会组织)的公益 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及管理按《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 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执行。 公益性群众团体0 积分 | 4 页 | 242.63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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