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反馈意见
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反馈意见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18-11-09 来源: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0 月23 日,我会受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经审核,现提出以下反 馈意见: 1.申请文件显示,根据祖军、赵岚、于胜涛于2012 年3 月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人确 认和承诺函》,上述三人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科科技或上市公司)共同 实际控制人。同时,交易对方龚军、曹丽丽为夫妇;赵岚持有新余深岩投资合伙企业0 积分 | 5 页 | 22.87 KB | 2 月前3
7-4-7 发行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意见的承诺函
发行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请输入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 1、在本次发行申请期间,本公司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上市委员提供资金、物 品等馈赠及其他利益,保证不以不正当手段影响上市委员对发行人的判断。 2、本公司保证不以任何手段干扰上市委员的审核工作。 3、在上市委员会上接受审核员的询问时,本公司保证陈述内容真实、客观 准确、简洁,不含与本次发行审核无关的内容。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0 积分 | 2 页 | 28.50 KB | 2 月前3
股权质押登记承诺函
承诺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质人 以持有的 公司 万股的股权(作价 万 元人民币)向质权人 银行为主债权 万元人民币(详 见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出质人承诺:对所质押的股权真 实性负责,股权权能完整,无禁止出质的法定情形。质权人承 诺:已对出质人用以质押担保的股份权能的完整性及其价值等 方面尽到了审查义务并同意出质人以此为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所发生的一切经0 积分 | 1 页 | 20.50 KB | 2 月前3
股权质押登记承诺函
承诺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质人 以持有的 公司 万股的股权(作价 万 元人民币)向质权人 银行为主债权 万元人民币(详 见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出质人承诺:对所质押的股权真 实性负责,股权权能完整,无禁止出质的法定情形。质权人承 诺:已对出质人用以质押担保的股份权能的完整性及其价值等 方面尽到了审查义务并同意出质人以此为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所发生的一切经0 积分 | 1 页 | 11.50 KB | 2 月前3
股权质押登记承诺函
承诺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质人 以持有的 公司 万股的股权(作价 万 元人民币)向质权人 银行为主债权 万元人民币(详 见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出质人承诺:对所质押的股权真 实性负责,股权权能完整,无禁止出质的法定情形。质权人承 诺:已对出质人用以质押担保的股份权能的完整性及其价值等 方面尽到了审查义务并同意出质人以此为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所发生的一切经0 积分 | 1 页 | 11.50 KB | 2 月前3
34. 配偶承诺函 (黄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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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配偶承诺函 (万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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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配偶承诺函 (周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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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配偶承诺函 (游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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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配偶承诺函 (吕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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