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天津税务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
署名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 税前扣除 目录 01 资产损失扣除范 围 02 资产损失税前扣 除规定 资产损失确认 证据 03 资产损失税前 扣除管理 04 资产损失扣除范围 政策依据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25 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15 号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0 积分 | 22 页 | 3.09 MB | 2 月前3
022-附件1: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范本) 业务约定书备案号: 事务所鉴证报告号: __________: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____年度申报的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 扣除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单位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事项有关 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0 积分 | 3 页 | 17.50 KB | 2 月前3
资产损失鉴证及报告说明范本
资产损失鉴证及报告说明(范本) 第一部分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范本)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业务约定书备案号: 事务所鉴证报告号: __________: 我们接受委托,对被鉴证人____年度需进行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所得税税 前扣除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被鉴证人的0 积分 | 58 页 | 275.50 KB | 2 月前3
资产损失申报扣除操作指南(试行)
资产损失申报扣除操作指南(试行) 发文机关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 : 2012.01.09 生效日期 : 2012.01.09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资产损失申报扣除操作指南(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的管理,提高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管理效率,国家税务 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1 年第25 号,以下简称《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按照《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的 规定,自2010 积分 | 22 页 | 40.14 KB | 2 月前3
07.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专题
企税大讲堂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 文件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 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下称(《通知》)) 文件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下称《办法》) 文件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 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 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0 积分 | 27 页 | 1.97 MB | 2 月前3
062-4-6
资产损失的确认证据包括 哪些? 文件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5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一、企业对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 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 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 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 回答: 二、国家税务总局公0 积分 | 6 页 | 214.82 KB | 2 月前3
062-4-4
以前年度未扣除的资产 损失,是否还可以扣除? 该如何处理?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 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回答: 一、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 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 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 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 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0 积分 | 4 页 | 215.49 KB | 2 月前3
062-4-1
资产损失的确认证据包括 哪些? 文件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5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一、企业对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 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 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 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 回答: 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0 积分 | 6 页 | 214.81 KB | 2 月前3
062-4-5
应进行清单申报的资产损 失在当年度未申报扣除的 怎么办?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51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 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0 积分 | 3 页 | 206.59 KB | 2 月前3
062-4-3
哪种类型的股权和债权 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 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回答: 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 权; (三)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四)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五)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六)其他不应当核销0 积分 | 3 页 | 193.67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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