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行政综合类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行文的统一性,规范公司公文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行文程序 第二条 属于全局性的、重要的、方针政策性的文件,以公司名义行文;属于在 既定方针、政策范围内,各部门主管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业务性文件,可以本部门名义 行文。 第三条 公司文件:由各职能部门撰写,部门负责人审稿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核0 积分 | 25 页 | 352.85 KB | 2 月前3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 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 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 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0 积分 | 6 页 | 25.00 KB | 2 月前3
施工工地临时水电使用规则
施工工地临时水电使用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节省工程经费,并依照本规则编列临时水电预算为目的,订定本使用规 则。 第二条 临时水电的申请装置,由工地主任负责,其申请人名义为工地主任。 第三条 每月水电费由工程管理科向市银交涉办理代缴手续,事后凭收据冲帐,由工地 主任负责先查明其使用度数是否相符,如发现有疑问时由该工地呈报说明使用情形。(工地 主任应每月了解水电费的费用,以节省原则控制)。 第四条 临时水电使用期限展期或废止的申请,由工地主任负责督促办理(废止申请限 于正式送水电后五天内办妥)。附注:0 积分 | 2 页 | 23.00 KB | 2 月前3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正确性、规范性和 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 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的定义和种类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 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 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主要包括:行政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 章、财务专用章和部门专用章。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和管理权限 公司各部门对所分工管理的行政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财 务专用章及部门专用章0 积分 | 3 页 | 15.80 KB | 2 月前3
私募股权退出机制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 一、私募股权投资方式 (一)直接投资 1 、企业或个人直接与天津和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签署《天津和光远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入伙协议书》,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 2 、投资金额:单一投资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00 万元以 上 (二)公司制间接持股投资 1 、个人投资人共同出资组建一家新的投资有限公司,以 新公司的名义与天津和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签署《天津和光远见股权投资0 积分 | 13 页 | 5.01 MB | 2 月前3
张建中诉杨照春股权确认纠纷案
张建中诉杨照春股权确认纠纷案 裁判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 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该合同 如无合同法第52 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有效。实际出资人有权 依约主张确认投资权益归属。如实际出资人要求变更股东登记名册,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 条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中, 以在所设公司办公场所张贴通知并向其他股东邮寄通知的方式,要0 积分 | 8 页 | 34.50 KB | 2 月前3
股权代持法律效力分析
股权代持法律效力分析 股权代持,或称委托持股,是指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达成以下约定:名义出资人 作为名义股东,在股东名册等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上出现,而实际上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 有投资权益。在现代社会,人们对商业交易的保密要求以及灵活安排的需求不断上升。在 此背景下,凭借其本身所特有的隐秘性和灵活性,股权代持已被广泛应用在商业交易行为 中,例如,为规避公司股东人数上限而进行的职工持股会代持安排,为开展中国境内有限 责任公司员工虚拟期权计划而由大股东代持员工股权的安排,在投融资交易中因商业考虑0 积分 | 4 页 | 33.50 KB | 2 月前3
股权代持协议范本
股份代持协议范本 所谓的“股份代持协议”就是股东将自己的股份以其他股东名义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同时 与名义股东签订协议确认股份的实际持有人为未登记的股东,这种现象被称为股份代持, 双方的股份确认协议就是“股份代持协议”。 如下所示: 股份代持协议 实际出资人(股东): (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 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0 积分 | 4 页 | 37.50 KB | 2 月前3
股权代持协议书(1)
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宁波易送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人民币 万元 出资(该等出资占宁波易送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 万元的 %,以 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 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0 积分 | 6 页 | 29.00 KB | 2 月前3
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本
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 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 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 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0 积分 | 4 页 | 13.53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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