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
1 附件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 ——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 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 一、挂牌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有哪些监管要求? 答:挂牌公司发行股票除满足《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 相关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以下监管要求: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 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0 积分 | 11 页 | 32.51 KB | 2 月前3
关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撤回股票发行备案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撤回股票发行备案 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挂牌公司、主办券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等规定,股票发行备案文件一经接收,未经全国 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不得撤回或替换。实践中,一些挂牌公司在提交股票发行备 案文件后,拟终止股票发行并申请撤回股票发行备案文件。对于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 不超过200 人的,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终止股票发行事项需经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0 积分 | 4 页 | 13.93 KB | 2 月前3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股份支付
1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 ——股份支付 一、是否所有的挂牌公司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 份支付》规定的情形时,均应适用于股份支付的会计准则? 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1 条的规定,挂牌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 务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全国股 转系统挂牌的公司在股票发行业务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 ——股份支付》规定情形的,均应适用股份支付的会计准则并相应 进行账务处理。 二、0 积分 | 3 页 | 21.05 KB | 2 月前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
1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发行业务指南 (2013 年4 月25 日发布,2013 年12 月30 日修改) 为规范挂牌公司、主办券商等相关主体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办理股票发行业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原则性规定 (一)适用范围 挂牌公司向符合规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0 积分 | 17 页 | 648.57 KB | 2 月前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1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挂牌公司的股票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的股票发行,是指挂牌公司向符合规定 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200 人的行为。 实0 积分 | 7 页 | 472.57 KB | 2 月前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一号——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1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 引第1 号——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 (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股票发行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指引。 第二条 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履行股票发行备案程序的 挂牌公司,应按照本指引要求制作和报送备案文件。 第三条 公司报送备案文件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每次报送书面备案文件的同时,应0 积分 | 4 页 | 403.92 KB | 2 月前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1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 指引第4 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指引。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履行股票发行备案程序的挂牌公司出 具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应当按照本指引第二章的要求0 积分 | 4 页 | 423.08 KB | 2 月前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3号——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意见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1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 指引第3 号——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 合法合规性意见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指引。 第二条 主办券商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履行股票发 行备案程序的挂牌公司出具股0 积分 | 4 页 | 384.55 KB | 2 月前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2号——股票发行方案及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1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 指引第2 号——股票发行方案及发行情况 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指引。 第二条 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履行股票发行备案程序的 挂牌公司,编制并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应当符 合本指引的要求。0 积分 | 10 页 | 531.04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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