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限售流通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限售流通股有关问题的通 知 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限售流通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其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全部转化为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简称限售流通股)。现就协助司法机关冻结限售流通股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司法机关要求冻结限售流通股的司法协助业务办理方式,仍比照非流通股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如果证券公司已经协助司法机关办理了限售流通证券冻结的,请于4 月5 日之前将相关冻结明细书面传真我公司,传真电话:021-68870059 ,联系电 话:0 积分 | 1 页 | 12.87 KB | 2 月前3
3-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 为了进一步做好协助司法机关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所有 的已完成清算交收后的流通证券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最 高人民法院通知以及证券市场业务规则,并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司法机关依法要求冻结确属被执行人所有的流通证 券的,由托管该证券的证券公司协助办理。 司法机关要求登记结算公司直接冻结确属被执行人所 有的流通证券的,登记结算公司书面向司法机关明确声明 (见附件)拟冻结的证券可0 积分 | 7 页 | 91.92 KB | 2 月前3
2-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证券公司: 为支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确保未来上海、深圳证 券交易所跨市场市值配售股份(上海证券代码为609XXX、深 圳证券代码为003XXX,以下统称“跨市场配售股份”)跨市 场转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本公司《关于协助司法机关 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5]184 号)执行中有关跨市场配售股份的司法冻结事项补充通知如 下: 一、跨市场配售股份的司法冻结由托管该股份的证券公 司协助办理。证0 积分 | 1 页 | 51.42 KB | 2 月前3
13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协助司法执行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协助司法执行业务指南 营业大厅协助司法执行 一、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证监会等有权机关因审理和执行 案件需要,至本公司营业大厅办理的本公司存管的证券的查询、冻结 与解冻(包括证券轮候冻结、续冻、轮候解冻,下同)、扣划相关业 务。 二、办理相关业务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一)查询 1.协助查询通知书或介绍信(注明需查询的内容和可提供的查询 信息); 2.经办人员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 3.查询个人资料需提供证券账户号或身份证号0 积分 | 9 页 | 296.65 KB | 2 月前3
1-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投资人登记业务电子平台证券司法过户业务指南》的通知
— 1 — 中国结算深业字〔2014〕16 号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投资人登记业务电子平台证券司法过户 业务指南》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对外服务质量,提高效率,简化证券公司 操作,我公司开发完成投资人登记业务电子平台司法过户业 务功能模块,并于2014 年9 月12 日正式上线实施。今后券 商协助司法过户业务将通过投资人登记平台进行申报办理, 不再采用邮件、传真等方式接收材料。所有平台用户0 积分 | 10 页 | 384.83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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