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 )字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 性别 地址 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 性别 地址0 积分 | 2 页 | 62.00 KB | 2 月前3
179-股权激励一站通文章合集
股权激励一站通文章合集 碳金融系列文章(二) 我国碳金融市场的机会与挑战 目录 03 P . 08 P . 3 李馨 马捷 股权激励一站通— — 股权激励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还 是民商事争议? 杨洋 宋滕昊 4 5 • • • • • • • • • • 6 8 宋滕昊 马捷 李馨 股权激励一站通(二):持股平台授予模式下, 激励对象与用人单位就股权激励构成本约还是预约? 杨洋 9 10 11 12 13 碳金融系列文章(二) 我国碳0 积分 | 15 页 | 2.94 MB | 2 月前3
100-《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控——全程实战指导手册》(306页,目录有链接)
书名� 内�简介 《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控——全程实战指导手册》一书由点到面、由宏 观到微观,系统地阐述了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 全书由六个部分组成:建立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员工入职环节法律 风险防范、员工在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员工社会保险管理的法律风险防 范、员工离职环节法律风险防范、劳动争议法律风险防范。 本书内容全面、深入浅出、易于理解,尤其注重实际操作,对所涉人力 资源管理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做了详细介绍,并以现实中发生 的案例加以说明,并提供了大量行之有0 积分 | 306 页 | 12.80 MB | 2 月前3
80-710终局裁决的索赔数额有底线吗
问:终局裁决的索赔数额有底线吗? 答: 有。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终局裁决,以“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这里的“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指的是仲裁庭裁决确定的金额;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请求, 每个单项确定的数额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12 个月金额,而不是数项请求总额不超过最低工 资标准12 个月金额。 参考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 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0 积分 | 2 页 | 57.60 KB | 2 月前3
80-415当事人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后,在仲裁时效内还能再次申请仲裁吗
问:当事人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后,在仲裁时效内还能再次申请仲裁吗? 答:可以,但在实务操作中有可能遇到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的 情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1 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 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 再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7]61 号)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 合受理条件,劳0 积分 | 5 页 | 47.60 KB | 2 月前3
80-830员工不服终局裁决,可以做些什么
问:员工不服终局裁决,可以做些什么? 答: 终局裁决,仅对用人单位一方具有“终局”的效力,对员工一方是无所谓终局的。因此, 员工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 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 条;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 条。 例: 2008 年,林某大学毕业后与北京某服装公司签订3 年劳动合同,职位是公司会计。 6 个月后,公司因营销策略错误导致产品滞销,公司一时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工资发 放也成了很大问题,公司找到林某,希望林0 积分 | 2 页 | 58.60 KB | 2 月前3
80-530接到法院支付令,企业怎么办
问:接到法院支付令,企业怎么办? 答: 企业接到法院支付令后,可以在法定期间内按照支付令内容履行义务,或者提出异议 使支付令归于无效。 参考法规: 1.《民事诉讼法》第193 条第2 款、第3 款; 2.《民事诉讼法》第194 条;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 条。 例: 2009 年4 月,张某等6 人与北京某公司济南子公司签订2 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 个月,工资800 元,试用期满后看本人能力与表现在1,000 元到1,500 元之间确定。 试用期期间,公司却以张某等未交0 积分 | 2 页 | 53.60 KB | 2 月前3
80-460可以要求更换仲裁员吗
问:可以要求更换仲裁员吗? 答: 可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要求更换仲裁员: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 行)》第12 条、第24 条、第25 条关于近亲属、宣0 积分 | 2 页 | 48.10 KB | 2 月前3
20-700员工“欺诈”签订、修改劳动合同的事实,企业如何证明
问:员工“欺诈”签订、修改劳动合同的事实,企业如何证明? 答: 企业平时要做好保存、整理、分析证据的工作,为将来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做好准备。 员工“欺诈”是指以使用人单位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从而达到与之签订或修改合同 的故意行为。如果双方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公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1)要能够证明因为员工的该欺诈行为直接 导致用人单位产生误解而录用该员工。 2)要有明确录用条件,并将录用条件告知 劳动者,要求其签字确认。一旦劳动者存 在欺诈单位的情况,企业就可以依据录用条件来主张合同无效0 积分 | 3 页 | 66.60 KB | 2 月前3
80-420企业为什么会成为其他企业劳动争议仲裁的被申请人或第三人
问:企业为什么会成为其他企业劳动争议仲裁的被申请人或第三人? 答: 企业在多重劳动关系中易产生劳动争议,而相互成为被申请人或第三人。如:企业员 工被其它单位借用、聘用时与借用、聘用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与原企业仍保持劳动关系 的;企业员工与企业新投资的另一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与作为企业投资的原企业同时 保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都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企业改制或企 业被租赁、承包,在此期间内劳动者形成与原单位、租赁或承包者的劳动关系等。 新的《劳动合同法》第91 条规定,如果0 积分 | 2 页 | 46.60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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