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年第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的通知》(财预〔2013〕34 号)规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收 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为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10〕184 号)规定,现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0 积分 | 4 页 | 32.50 KB | 2 月前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支付邮政企业代理费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564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12〕5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支付 邮政企业代理费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7 年3 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邮政企业)组建了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邮政企业组建邮储银行后, 邮储银行作为全功能的商业银行,从事金融方面业务;而邮政 企业及其各省子公司,按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接受邮 储银行的委托,继续办理吸收储蓄存款0 积分 | 3 页 | 27.00 KB | 2 月前3
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 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财会[2008]7 号 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监局、保 险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 管理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0 积分 | 14 页 | 26.42 KB | 2 月前3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1 财政部 证监会 审计署 银监会 保监会关于印发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财会[2008]7 号 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审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 接管理的信托公司、0 积分 | 8 页 | 204.26 KB | 2 月前3
办理“员工信托资金”实施办法
办理“员工信托资金”实施办法 (一)本公司为鼓励员工储蓄,充裕资金,配合业务拓展,比照金融机构惯例,特制定 本办法。 (二)本办法对象为本公司员工及聘雇人员。 (三)本信托资金按银行乙种活期存款方式(使用本公司不定期福利信托凭证)得随时提存 之。但其信托单及存取凭条均须注明“员工信托资金”科目。 (四)本信托资金限本人在服务单位设立一户。 (五)本信托资金每人最高限额,依照主管官署核定额订为每个月每日平均余额12 万元。 (六)本信托资金收益率依照银行核定行库最高放款利率,如有调整时应自21 日起对0 积分 | 1 页 | 12.00 KB | 2 月前3
参考工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财政部 证监会 审计署 银监会 保监会 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2008 年5 月22 日 财会[2008]7 号 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 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监局、保险 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0 积分 | 27 页 | 27.47 KB | 2 月前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年第5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 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 〔2012〕40 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明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的通知》(财预 〔2013〕34 号)的规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缴纳 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收入,全额缴入中央国库。为此,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0 积分 | 5 页 | 37.50 KB | 2 月前3
4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十四五”时期 个人所得税改革展望
WWW.TAX-EDU.NET /求是/ /精业/ /勤廉/ /笃行/ www.tax-edu.net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NATIONAL TAX INSTITUTE “十四五“时期个人所得税改革展望 主讲人 范锰杰 WWW.TAX-EDU.NET 存款利息减征、停 征规定权授予国务 院(20%-5%-暂免) 第二次提高 费用扣除标准 (1600-2000) 首次提高 费用扣除标准 (800-1600),增 加自行申报规定. 开征储蓄存款 利息个税0 积分 | 38 页 | 1.02 MB | 2 月前3
“十四五”时期 个人所得税改革展望
WWW.TAX-EDU.NET /求是/ /精业/ /勤廉/ /笃行/ www.tax-edu.net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NATIONAL TAX INSTITUTE “十四五“时期个人所得税改革展望 主讲人 范锰杰 WWW.TAX-EDU.NET 存款利息减征、停 征规定权授予国务 院(20%-5%-暂免) 第二次提高 费用扣除标准 (1600-2000) 首次提高 费用扣除标准 (800-1600),增 加自行申报规定. 开征储蓄存款 利息个税0 积分 | 38 页 | 1.02 MB | 2 月前3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发[2007]42 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 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推动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银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操 作风险管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 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外资独资银行、 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主报告行。0 积分 | 18 页 | 24.39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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