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增资协议 鉴于: 1、陈志良、戴丽华、孙国恩三人是甲方上海瑞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股东;其中陈志良持有公司 50%的股份,戴丽华持有公司 35%的股份, 孙国恩持有公司 15%的股份; 2、乙方鲁先生是自然人; 3、乙方有意对甲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公司。陈志良、戴丽华、孙国恩三位股东愿 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接受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 以上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有0 积分 | 2 页 | 27.50 KB | 2 月前3
股权确认纠纷案
郭彬与昆明西山土地房屋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上诉案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彬。 委托代理人孙翔、赵光顺,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昆明西山土地房屋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永,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谢同春、何云祥,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原审第三人昆明西山土地房屋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李素萍,0 积分 | 10 页 | 30.00 KB | 2 月前3
股东权利纠纷案例
1 / 14 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一.基本案情: 2008 年1 月,上海某有限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共有股东三人, 注册资金50000 元。2008 年10 月4 日,张某同被告原两股东签订一份协议书, 约定原告张某以“选择项目及劳务”作为入股被告的条件。后原告张某与被告发 生其它纠纷,被告拒绝其行使股东权利,并认为原告并非被告的股东。原告诉 至上海某区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原告系被告处股东,被告称原告不是被告公司 的股东,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0 积分 | 14 页 | 45.50 KB | 2 月前3
11保密协议范本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 1、乙方已于 年 月 日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工作; 2、乙方在担任甲方 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 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充分意识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甲方 之财产,该商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0 积分 | 3 页 | 24.00 KB | 2 月前3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增资协议 鉴于: 1、陈XX、戴XX、孙XX 三人是甲方上海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 其中陈XX 持有公司 50%的股份,戴XX 持有公司 35%的股份,孙XX 持有公司 15%的 股份; 2、乙方鲁先生是自然人; 3、乙方有意对甲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公司。陈XX、戴XX、孙XX 三位股东愿意 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接受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 以上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0 积分 | 2 页 | 21.00 KB | 2 月前3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增资协议 鉴于: 1、陈XX、戴XX、孙XX 三人是甲方上海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 其中陈XX 持有公司 50%的股份,戴XX 持有公司 35%的股份,孙XX 持有公司 15%的 股份; 2、乙方鲁先生是自然人; 3、乙方有意对甲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公司。陈XX、戴XX、孙XX 三位股东愿意 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接受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 以上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0 积分 | 2 页 | 21.00 KB | 2 月前3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 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 风险是什么? 未来的不确定性 对实现目标的影响 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 扁鹊见魏文王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你们兄弟三人,到底哪一位医 术最好呢?” 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 扁鹊答说:“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0 积分 | 64 页 | 1.68 MB | 2 月前3
有限公司任职文件(三人)
有限公司任职文件 经全体股东研究一致同意,选举 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 年;选举 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聘任 为公司经理,任期三年。 1、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2、监事 3、经理 以上同志符合《公司法》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 条件和登记暂行规定》的要求。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0 积分 | 2 页 | 14.50 KB | 2 月前3
有限公司任职文件(三人)
有限公司任职文件 经全体股东研究一致同意,选举 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 年;选举 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聘任 为公司经理,任期三年。 1、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2、监事 3、经理 以上同志符合《公司法》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 条件和登记暂行规定》的要求。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0 积分 | 2 页 | 14.50 KB | 2 月前3
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反馈意见
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反馈意见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18-11-09 来源: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0 月23 日,我会受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经审核,现提出以下反 馈意见: 1.申请文件显示,根据祖军、赵岚、于胜涛于2012 年3 月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人确 认和承诺函》,上述三人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科科技或上市公司)共同 实际控制人。同时,交易对方龚军、曹丽丽为夫妇;赵岚持有新余深岩投资合伙企业0 积分 | 5 页 | 22.87 KB | 2 月前3
共 43 条
- 1
- 2
- 3
- 4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