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余江区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培训
涉税专业服务 余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5 年5 月 目录 Contents 一、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 行)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 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理业 务”通道操作指引 一、关于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3 月17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2025 年3 月17 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 号公布 自2025 年5 月1 日起施行),明确 了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管理办法0 积分 | 24 页 | 7.22 MB | 2 月前3
010-第一税务分局电子税务局操作课件(萍乡市税务局)
江西省电子税务局 (2023 年12 月)云课堂 2023 年12 月 江西省电子税务局 新电局介绍 现电局 升级优化 常见问题 1. 优化调整“居民查账企业所得税月 季度预缴(2021 版)”功能模块 2. 优化调整“车船税申报”功能模块 数电发票常见问题解析 1. 新电局概念介绍 2. 新电局设计理念 江西省电子税务局 新电局概念介绍 新电子税局(新电局)是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的简称,其目的是要打造一个全国统一的、规范的、 智能的电子税务局,实现全国一个标准、一个规0 积分 | 31 页 | 3.03 MB | 2 月前3
集美区税务局:纳税信用复评及修复详解
纳税信用复评及修复详解 集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戴悦 0 1 纳税信用 等级评价体系介绍 2014 年7 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 试行) 》初步构建了现代化的纳税信 用管理体系。 纳税信用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 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 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 随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0 积分 | 35 页 | 2.26 MB | 2 月前3
123-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解读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 节免征增值税政策解读 部门:第一税务所 报告人:许可 时间:2025 年9 月15 日 为精准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帮 助纳税人缴费人真正读懂吃透政策, 聚焦政策原文,精准剖析政策的表述 意图与限定条件,助力规避理解偏差, 把握政策红利。 今天通过直播的方式为大家细致解读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 税政策。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 增值税 在2012 年前后,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存 在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农产品价格波动0 积分 | 20 页 | 899.94 KB | 2 月前3
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释义 『发布日期』2009-09-14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 细则。 【释义】本条明确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 法律依据。 按照我国现行税收立法体制,税法体系主要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从税法 分工来看,实体法规定了每一税种的具体征收制度和税制要素等内容,是税收 制度与政策的主要载体,程序法规定了税收征收管理的一般性内容,包括纳税 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检查等,涉及税收政策的具0 积分 | 50 页 | 98.00 KB | 2 月前3
008-贵阳市税务局银行业、保险业、融资租赁业典型税收风险指引
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贵阳市税务局 银行业、保险业、融资租 赁业 典型税收风险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0年4月8日 前言 2018 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现了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机 构实体化,充实了各地大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千户集团税收风险分析 工作翻开崭新一页。为快速提升大企业管理部门税收风险分析人员的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为千户集团税收风险分析工作提供强有力 的智力支撑和专业技术保障,20 积分 | 27 页 | 594.21 KB | 2 月前3
020-数电票业务及电子税务局操作培训(抚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 第一税务分局 2024年1月 抚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数电票业务及电子税务局操作培训 江西省税务局电票办 2024年1月 数电票总体介绍 “金四”简介 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背景 “金三”的全面建成,解决了过去收税手段粗放的问题,满足了千万 级企业的办税需要,在服务减税降费和战疫复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税制改革带来 的新挑战,纳税人缴费人的新期待,信息技术发展的新机遇,税务机构 “合成”的新局面,“金0 积分 | 53 页 | 11.20 MB | 2 月前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土地开发和使用权有偿转让征收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1990.05.22 生效日期:1990.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土地开发和使用权有偿转让征收工商统一税 和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土地开发和使用权有偿转让征收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 为了适应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现对外 商投资企业从事土地开0 积分 | 2 页 | 32.05 KB | 2 月前3
042-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房产税相关政策培训
带你了解房产税 2025-02 目录 Contents 07 风险提示 05 纳税义务发生和终止时间 06 纳税申报 04 纳税地点 02 计税依据 03 税率和应纳税额 01 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纳税人 文件依据 原则 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 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 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 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 未解决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对于房屋开发0 积分 | 20 页 | 671.15 KB | 2 月前3
053-免征个人所得税35种情形
鹰潭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 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 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 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 日的持0 积分 | 19 页 | 568.27 KB | 2 月前3
共 21 条
- 1
- 2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