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e S情景话术一指禅V1.0
华为Mate S 情景话术 一句话推荐话术:摄影家华为Mate S,是一款指纹创新的全金属手机 至美外观 设计理念 弧背设计 金属质感 2.5D 屏幕 参考话术: 华为Mate S 融合了古典与现代之美,设计理念源于孔桥,既美观又贴合手掌,不易滑落; 整机金属占比99.5%,质感丰富; 2.5D 屏幕与金属曲线前后呼应,张弛有度,无论任何场合,Mate S 都能让您轻松应对。 专业摄影 专业相机 黑白滤镜 更多精彩 全新镜头 参考话术:0 积分 | 2 页 | 24.77 KB | 2 月前3
稽查案例:支付主播佣金未扣缴个税被严惩
私卡收平台营业款隐匿 9234 万元,支付主 播佣金未扣缴个税被严惩 【案件还原】 2021 年1 月至2023 年12 月期间,该单位通过抖音、支付宝、财付通等平台 收取营业款入私卡的方式,少申报含税销售收入9234.24 万元。2022 年1 月至 2023 年12 月期间,该单位每月按抖音提现额的1%-1.5%支付主播佣金,未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及相 关税务裁量基准规定 【案件解析】 该案例属于典0 积分 | 2 页 | 763.00 KB | 2 月前3
税务犯罪司法解释新旧对比一览表
税务犯罪司法解释新旧对比一览表 旧解释 新解释 逃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法释〔2002〕33 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24〕4 号) 第一条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 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 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 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 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一)伪 造、变造、隐0 积分 | 27 页 | 31.74 KB | 2 月前3
030-新公司法下13种股东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下 13 种股东连带责任 什么是股东连带责任? 减资后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主要取决于减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以及减资后公司是否存在未清偿的债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减资,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减资过程 中存在违法行为或公司存在未清偿的债务(比如上文中的例子), 股东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在新公司法下,股东将有1 3 项连带责任! 1 . 公司纵向人格否认中的连带责任 【新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任,0 积分 | 4 页 | 18.50 KB | 2 月前3
17国家税务总局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业务培训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学堂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01 税法规定 02 主要内容 03 操作指引 目 录 CONTENTS 税法规定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 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0 积分 | 22 页 | 9.16 MB | 2 月前3
079-增值税常见风险分析以及应对方法
增值税常见风险分析以及应对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沽源县税务局 风险点1 :企业收回逾期包装物押金未缴纳增值税 企业在销售产品时收取的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退还给购买方,未视同 企业销售收入的一部分,未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款。 01 风险描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 号)规定: 第二条第一款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0 积分 | 70 页 | 805.06 KB | 2 月前3
股权转让的涉税处理及税务筹划
一、股权转让的概念和类型 (一)股权转让的概念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 为。 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 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 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 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0 积分 | 5 页 | 23.53 KB | 2 月前3
11-股权退出机制
股权退出机制 一、股权转让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 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 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 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 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0 积分 | 3 页 | 15.62 KB | 2 月前3
股权退出机制
股权退出机制 一、股权转让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 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 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 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 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0 积分 | 3 页 | 15.62 KB | 2 月前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四种退出机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四种退出机制 1、股权转让 2、公司减 资 3、异议股东 股权回购 4、司法解散 股权内部 转让 股权外部 转让 法定解散 起诉解散 ︽ 公 司 法 ︾ 规 定 第七十 一条第 一款规 定:有 限责任 公司的 股东之 间可以 相互转 让其全 部或者 部分股 权。 第七十 一条第 二款规 定:股 东向股 东以外 的人转 让 股 权,应 当经其 他股东 过半数 同意。 股东应 就其股 权转让 事项书0 积分 | 3 页 | 16.46 KB | 2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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