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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
0 积分 | 17 页 | 648.57 KB | 2 月前1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发行业务指南 (2013 年4 月25 日发布,2013 年12 月30 日修改) 为规范挂牌公司、主办券商等相关主体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办理股票发行业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原则性规定 (一)适用范围 挂牌公司向符合规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二)——发行费用的会计核算
0 积分 | 1 页 | 304.69 KB | 2 月前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二) ——发行费用的会计核算 问:挂牌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答:近期,随着市场功能的完善,挂牌公司融资日趋活跃。实践中,部分挂牌公司对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费用的会计处理不规范,造成投资者对财务信息的误判误读。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第四期 )》的要求,特发布本问答。 挂牌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财务顾问费、备案材料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一)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
0 积分 | 2 页 | 460.12 KB | 2 月前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一)——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问:挂牌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请问财务数据应当以什么时间作为基准日? 答:实践中,部分挂牌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以验资报告或除定期报告之外的任意时点的财务数据为依据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下称 “权益分派 ”),这种做法存在超额分配,损害投资者及债权人利益的可能性。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公开转让股份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而验资报告仅是对股东是否实缴出资到位发表审验意见的书面文件,除定期报告之外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0 积分 | 7 页 | 472.57 KB | 2 月前1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挂牌公司的股票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的股票发行,是指挂牌公司向符合规定 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200 人的行为。 实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一号——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0 积分 | 4 页 | 403.92 KB | 2 月前1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 引第1 号——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 (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股票发行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指引。 第二条 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履行股票发行备案程序的 挂牌公司,应按照本指引要求制作和报送备案文件。 第三条 公司报送备案文件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每次报送书面备案文件的同时,应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0 积分 | 4 页 | 423.08 KB | 2 月前1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 指引第4 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指引。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履行股票发行备案程序的挂牌公司出 具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应当按照本指引第二章的要求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3号——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意见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0 积分 | 4 页 | 384.55 KB | 2 月前1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 指引第3 号——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 合法合规性意见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指引。 第二条 主办券商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履行股票发 行备案程序的挂牌公司出具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2号——股票发行方案及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0 积分 | 10 页 | 531.04 KB | 2 月前1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 指引第2 号——股票发行方案及发行情况 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指引。 第二条 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履行股票发行备案程序的 挂牌公司,编制并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应当符 合本指引的要求。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
0 积分 | 21 页 | 291.77 KB | 2 月前1 附件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行为,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挂牌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年 度报告。 第三条 本指引的规定是对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的最低要求;凡公司认为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试行)
0 积分 | 17 页 | 231.01 KB | 2 月前1 附件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 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引第1 号》(证监会公告[2013]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其他证券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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