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中心
分类
DeepSeek相关资料IPO-上市PPT模板乱账整理相关资料人民法院案例库涉税案例代理记账-相关资料企业合规企业所得税-相关资料企业清算企业税务-风险指标企业重组相关资料全国税费问答全行业检查指引关联申报学习资料包其他分类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内部控制篇章农业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优惠目录学习书籍小企业相关资料尽职调查年终奖筹划建筑行业律师涉税-相关资料房地产行业-相关资料抖音---相关资料数电发票相关资料新公司法相关资料新电子税务局相关资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每日更新汇总纳税深圳税务局-涉税辅导PPT电商行业相关资料税前扣除凭证税务培训课件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精选文档纳税信用练习题库股权专题-相关资料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整理融资租赁财税行业工具库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销售体系相关资料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十二)——阶段性缓缴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
0 积分 | 7 页 | 165.24 KB | 2 月前1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十二) ——阶段性缓缴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 一、适用对象 1.困难行业所属企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 水路铁路运输5 个特困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 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 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 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 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 个困难行 业。 2.受疫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十三)——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
0 积分 | 3 页 | 125.16 KB | 2 月前1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十三) ---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 一、适用对象 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 个月统筹地区的中 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 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 参照执行。 二、政策内容 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 个月的统筹地区, 自2022 年7 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 工商户缓缴3 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 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六)——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0 积分 | 11 页 | 137.36 KB | 2 月前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六)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一、适用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政策内容 (一)自2022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 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 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八)——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0 积分 | 16 页 | 205.38 KB | 2 月前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八)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一、适用对象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都可 以享受。 上述企业应为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 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二、政策内容 (一)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 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0 积分 | 8 页 | 136.07 KB | 2 月前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五)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一、适用对象 3 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 二、政策内容 自2022 年1 月1 日起,纳税人照护3 岁以下婴幼儿子 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 月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 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 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 策规定扣除。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续实施缓缴税费政策
0 积分 | 8 页 | 122.95 KB | 2 月前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七)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续实施缓缴税费政策 一、适用对象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二、政策内容 (一)继续延缓缴纳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国家 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 年第 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30 号)规定的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 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 个月。 (二)延缓缴纳2022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共 6 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