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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的股权激励
0 积分 | 4 页 | 15.46 KB | 2 月前阿里巴巴的股权激励 公司如何建立自己的长效激励制度一直是不少创业者思考的问题,阿里巴 巴集团很早就发展了自己的股权激励制度,经过马云等阿里高层的发展和研究 完善,阿里集团搞出了一个“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这个制度很像创投模式中 的Vesting 条款,员工逐年取得期权,这样有利于保持团队的稳定性,员工的积 极性,也能为阿里的收购大局提供筹码。 “在行权之日,第一件事先交税!”阿里巴巴的员工都知道,当你要借一大笔 钱交税的时候,多半是你股权激励变现的钱,可以交购房首付,或是买高配
股权转让协议书
0 积分 | 2 页 | 18.00 KB | 2 月前转股协议参考样本之:股东内部转让股权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 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住所: 住所: 第一条 股权的
如何高新技术股权激励
0 积分 | 4 页 | 15.00 KB | 2 月前关于高新技术中央企业 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企业科技创新,根 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 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2]48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现就高新技术中央企业开展股权 激励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新技术中央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的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劳动、资本、
股权赠与协议书
0 积分 | 3 页 | 18.00 KB | 2 月前股权赠与协议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 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
股改标准流程
0 积分 | 4 页 | 25.00 KB | 2 月前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流程是: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 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 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 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
股东合作及股权协议书
0 积分 | 3 页 | 21.00 KB | 2 月前股东合作及股权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xx 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坑镇。 二、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 万元整(¥:1500,000 元) 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
如何股权稀释
0 积分 | 1 页 | 13.18 KB | 2 月前关于股权稀释的问题 有公司股权三分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就可以了。 依增资扩股协议及公司章程办理, 以股东会决议为依据。 相关知识——股东的增资权利 首先,公司增资应当按照何种程序 进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公司增资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由 董事会提出增资议案,然后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会,并就此进行表决。股东会对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有 更高要求,则以公司章程为准)。其次,作出何种增资决议才是合法的?一般情况下,公司 增
如何反收购
0 积分 | 1 页 | 13.93 KB | 2 月前如何保证绝对控股---反收购的问题 反收购策略有多种,企业应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在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及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前提下,根据并购双方的力量对比和并购意向选用一种策略或几种策略的组合。 具体的策略有: 预防性策略。要想从根本上预防敌意收购,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通过 增持股份、增加持股比例以防止收购。控股超过50%则肯定不会出现恶意收购,但低于 50%就可能发生恶意收购。当然,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一般持有25%的股权就可以控制 公司,上市公司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控股程度,防
新公司法12处修改条文对照
0 积分 | 5 页 | 32.50 KB | 2 月前新公司法12 处修改条文对照 201 年12 月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 决定》。这其中也包括了对现行公司法作出12 点修改。修 改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自201 年3 月1 日 起施行。 修改文本 原规定,修改地方红色标记 (一)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 资本”。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 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解读公司法七大股权
0 积分 | 47 页 | 51.42 KB | 2 月前从公司法解读股东七大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 年12 月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 年 12 月2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 年8 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 年10 月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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