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提高船舶车船税的征管质量和效率,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各地对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 特此公告。 分享到: 打开微信 扫码分享 收藏文章